培训课程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培训课程 /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


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满足资质升级条件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18-21 米(不含)建筑工程 2 项。

  1. 准备企业符合要求的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以下附件资料一套:

    1、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3、业绩资料(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2. 材料准备充分后,到所属地区的省建筑主管部门申请

  3. 建筑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核企业的资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颁发相应资质证书;

  4. 建筑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核企业的资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颁发相应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