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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试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5/8

中联国培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国培【2020】12   

    

关于举办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

考试认证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参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开展《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鉴定,“原人社部心理咨询师”项目。职业能力专项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我国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职业专项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统一纳入国家人才统计范畴,享受相关同等待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中都明确职业能力的重要性;鉴于此,我院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鉴定机构特举办“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试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专项能力培训教程》和《心理健康指导试点培训讲义 》为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民政、妇联、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街道办事处、残障康复、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心理辅导等社会服务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体检中心人员、健康管理(咨询)机构、各单位健康管理人员、大中小学校校医、养老护养中心人员、医学院校、各制药、医疗器械、保健品公司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心理健康相关职业的人员。

、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0530

培训地点:北京

培训时间:具体面授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回执表和鉴定审查表各一份;

2、身份证反正面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

3、彩色 2 寸蓝底照片、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培训费用

9800元/人  (费用包含教材费、资料费、辅导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

、证书颁发及查询

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项能力证书》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能力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李主任     18618186958

2. 质量服务与监督电话:010-52258576

3. 单位网址:www.cnzlgp.org

4. 报名邮箱:zlgporg@vip.163.com


件:1、国家职业资格报名表

2、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及阅历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