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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1/4/15
近日,泰安市住建局等4部门发布了关于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的通知,详细制定了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文件提出:
装配式建筑应满足以下条件:
1.采用全装修
2.装配率不低于50%
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建筑宜采用BIM技术。构建完成各专业BIM信息整体模型,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工作目标:
泰安市城区、功能区以及新泰、肥城、宁阳、东平四个县(市)城区民用建筑装配式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并按2%逐年递增,即2021年32%、2022年34%、2023年36%、2024年38%、2025年达到40%。鼓励城区、功能区以外的民用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
社会投资建设的学校、幼儿园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大中型公共建筑(医院、商业、办公等),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小型公共建筑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
文件原文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附件: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