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来源: 日期:2016-05-14
4月22日,北京建工集团组织召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宣贯培训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质量处就《条例》的核心内容作了专题讲解。北京建工集团董事长戴彬彬、总经理樊军等集团主要领导,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共计180余人在集团主会场参加了会议,二级公司以及项目部1000余名管理人员在全市42个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承军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质量处王鑫处长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原则、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并结合北京建工集团的业务范围,重点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相关的条款进行了深入讲解。如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采购建材的到货检验义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工程质量保修担保制度,以及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的进场检验责任、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过程控制责任、施工工序质量自检责任、履行重大质量问题报告责任等条款。
王承军副主任代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建工集团为首都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王承军副主任指出,当前建筑行业发展呈现出两极化的趋势,即技术管理逐步走向现代化,但现场管理滞后化;高级管理人员逐步走向领先化,但一般从业人员素质倒退化,同时建筑市场恶性竞争仍不断加剧,施工企业利润持续降低,质量安全管理面临巨大压力。王承军副主任提出,一是要全面正确认识当前建筑行业面临的复杂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充分认识工程质量安全面临的各种风险,始终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在质量管理的统领下,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三是要密切关注和适应建筑行业深化改革的趋势和方向,牢牢把握企业资质管理向施工项目管理、招投标制度向有配套措施保障的低价中标制度、劳务作业人员向建筑产业工人转变的改革机遇,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北京建工集团樊军总经理表示,将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条例》对集团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集团综合管理能力;将始终坚持依法经营、依法施工、依法从业的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全员法制意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树立“大质量”意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全面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